附录 B 自测答案与解析

第1章

1-1. 五个问题是训练使用、保留、人工审查、位置(存储与处理)、合同地位(DPA以及是否作为处理者)。其中最经常与训练使用混淆的是保留和人工审查。“不用于训练”的承诺,并没有对保管期限或为滥用监控进行的人工审查作出任何说明。

1-2. 服务条款规定合同当事人、服务范围和责任。使用政策规定可以使用的用途、禁止事项及附加要求。DPA则规定供应商按照客户指示处理客户数据时的条件,包括目的限制、安全、分处理者以及数据返还和删除。

1-3. 零数据保留并不涵盖所有功能。OpenAI文档说明,Conversations、文件和向量存储等必须在服务器存储才能运作的功能,不属于零保留范围;这些对象会一直留存到客户删除。即使组织取得了零保留批准,也必须单独管理上传至这些功能的资料的删除程序。

1-4. OpenAI API的区域表显示,韩国仅支持存储,不支持区域内处理。因此,推理会在境外进行,数据也可能在区域外被临时存储。如果输入包含个人信息,即构成跨境委托处理,必须先确认传输的合法依据。若该委托为履行与信息主体订立的合同所必需,应在隐私政策中公开法定事项,或向信息主体逐一告知;否则,须取得单独同意等其他依据。此外,要使用美国以外的区域,还需要获得零数据保留或修改后滥用监控的批准。

1-5. Microsoft Copilot的提示词和回复适用DPA,Microsoft作为处理者;为网页搜索生成并发送至Bing的查询则不适用DPA,Microsoft作为控制者。组织规范应将网页搜索作为独立功能单列。对于处理合同不允许在DPA范围以外处理的数据的用户,应要求通过管理员政策关闭网页搜索。

1-6. 应同时记录现行版与修订版的施行日期、两个版本改变的要求(如高风险领域名单、披露方式)以及核对日期。施行前,①对照内部批准清单,核对新要求是否影响已批准用途;②确定修改受影响批准条件和员工说明的负责人及时间。即使供应商政策放宽,是否保留公司原有规范,也应另行判断。

1-7. 示例答案:训练默认值、训练例外、默认保留、管理员保留设置、零保留、存储与处理位置、DPA、使用政策版本。每格填写官方链接、依据原句、核对日期。“未确认”的项目应移入供应商问询清单,规定回复期限;收到回复前,不应允许输入依赖该未确认条件的数据。

第2章

2-1. 法律于2026年1月22日施行,制定时为法律第20676号(2025年1月21日公布)。2026年1月20日修订法(法律第21311号)自1月22日施行,但AI弱势群体相关条款,如第3条第5款、第35条第1款后段等,自公布满6个月之日起施行。因此,现行法律所显示的施行日期为2026年7月21日。

2-2. 法律与施行令具有约束力,告示在法令授权范围内具有约束力,指南属于指导资料,没有约束力。截至核对日,状态不确定的层级是告示。国家法令信息中心的授权条文中未见关联告示,因此需要直接确认是否已经确定。

2-3. 该公司利用外部模型提供服务,属于利用经营者。由于提供的是生成式AI服务,适用第31条第1款事先告知(通过条款、界面等)及第2款输出标识。标识可采用人可识别或机器可读方法;若采用机器可读方法,须至少提供一次文字等提示。若输出为文字,通常不属于第3款针对难以与真实区分的声音、图像、视频的规定。高影响与否仍须另外事先审查。

2-4. 两个要件是:可能对人的生命、身体安全及基本权利产生重大影响或造成风险;在第2条第4项各目领域中使用。即使用于法定领域,若仅是辅助用途,且不存在对人的权利或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也可能不属于高影响。

2-5. 首次答复应在请求之日起30天内作出,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最多为30天。如果对首次答复有异议,经营者应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天内提交再次确认请求书,并附上此前答复结果等资料。部长在征询专业委员会意见后,应在再次确认请求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施行令第25条第3~5款)。

2-6. 须公示风险管理方案主要内容、说明方案主要内容、用户保护方案,以及管理监督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措施履行依据须以文件保存5年。可以从公示中排除属于商业秘密的事项,但不能以存在商业秘密为由完全不公示,也不能省略文件保存。

2-7. 程序依次为:发现违规,或收到举报、投诉→依据第40条第1款、第2款要求提交资料并开展调查→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后,依据第40条第3款下达停止、纠正命令→如果不履行命令,则依据第43条第1款第3项处以罚款。施行令附表2规定的金额为:首次违规1000万韩元,第二次2000万韩元,第三次及以上3000万韩元。违反输出标识义务本身,并不属于直接处以罚款的事由。政府还表示,在指导期方针实施期间,只有极少数例外情况才会开展事实调查。

2-8. 本题没有唯一答案。良好答案应为各功能记录九个步骤的结论与条文依据。对可能涉及法定领域的功能,须留下事先审查记录和是否请求确认的决定;未决事项则分列为法务审查、请求确认、等待告示确定。

第3章

3-1. 如果匿名或假名处理也能达成目的,应优先匿名,无法匿名时采用假名。主张使用原始数据前,须先说明匿名或假名为何不能实现训练目的,也就是具体说明哪些信息为何必要。

3-2. 四项因素是:与最初收集目的的关联性;根据收集情境、处理惯例判断的可预见性;是否不当侵害信息主体利益;是否采取假名化、加密等安全措施。追加使用持续发生时,须在隐私政策公开判断标准,并由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检查是否按照该标准使用。

3-3. 三项要件是AI开发目的的正当性、处理公开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具体利益衡量。指南并非法令,而是委员会的解释与建议,不属于有约束力的标准。判断备忘录中应明确写明这是“参考指南作出的判断”。

3-4. 四类包括:通过基因检测等获得的遗传信息、犯罪记录、种族民族信息,以及为识别特定个人而以一定技术手段生成的身体、生理或行为特征信息。特征信息同时具备“用于识别”和“经技术生成”两个条件时,才构成这一类敏感信息。

3-5. 委托处理,是指受托方代替委托方处理其业务的关系;受托方不能超出委托范围使用个人信息(第26条第5款)。如果供应商把数据用于改进自己的模型,就超出了委托范围,实质上转变为出于接收方自身目的进行处理,类似于向第三方提供,因此需要取得同意或具备其他处理依据。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核对不用于训练的承诺与DPA。

3-6. 应提供简明且有意义的说明,包含决定结果、所使用主要个人信息类型、这些类型对决定的影响等主要标准,以及主要信息处理过程等决策程序。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等方式答复。有正当理由时,可告知后延长两次,每次30天(施行令第44条之3)。若决定没有重大权利义务影响,可改为告知公开事项中的主要信息类型与决定关系、考虑因素和处理程序。

3-7. 示例答案:收集阶段依据合同履行,在服务使用期保留;检索索引用于相同目的,与原文保留期一致,并设权限过滤;外部模型调用属于委托,若是境外区域,须确认跨境传输依据,再公开法定事项或取得同意;对话日志为质量管理按确定期限保留;销毁时原文、索引、日志同步处理,其他法令要求保留者分开保管。标出依据条文及可能混入敏感信息的位置,就是良好答案。

第4章

4-1. 可列业务与负责人,工具、套餐、签约主体、路径,输入数据等级,连接系统与外部行为,法律审查结果,状态与复核日期,其中至少五项。最易遗漏的是既有SaaS通过更新加入的AI功能,而不只是新购买的独立AI工具。

4-2. 示例答案:政策为“客户个人信息仅在批准工具中处理”;标准为“批准工具须不用于训练、限定保留期并关闭反馈”;程序为“新工具提交申请,经信息安全审查后,在规定期限内通知批准结果”;员工说明为“请删除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后再粘贴”。四层针对同一问题,分别表达原则、要求、办理方法和具体做法。

4-3. 一是结果未经人工审查便直接发送给客户;二是结果用于招聘、评价等对人的判断,或AI直接执行发送、付款等难以撤销的行为。数据等级即使相同,只要用途影响或执行权限提高,就应提高使用类别要求。

4-4. 应包括申请人、目的、数据等级、期限(到期日)、替代方案审查结果、补充管控、批准者、到期收回方法。同一例外反复发生时,应视为规范或批准工具清单与现实不符的信号,考虑修改规范或增补工具,而非只不断批准例外。

4-5. 设置即使在管理界面按预期保存,实际适用仍可能不同。例如Gemini应用的配置群组设置优先于OU,所以OU更改可能不适用于群组用户;而且生效也需要时间。只有以普通用户账户实际确认,才能说明规范条件已经落实。

4-6. 外部发送、付款退款、删除、权限变更等,具有难以撤销或影响外部的特征。提示词可能因注入或模型错误而被忽略,因此金额、笔数、对象范围的限额须由模型以外的独立系统强制,才构成实际管控。

4-7. 本题没有唯一答案。良好答案的表中应同时出现允许、有条件、禁止,并在每个有条件单元格标明实现手段,如保留设置、关闭反馈、OU限制、网页搜索政策,或者明确标为“依赖人的行为”。

第5章

5-1. 示例答案:“条款咨询聊天机器人自信地说明不存在的保障条款,信赖该答复的客户因此错过索赔机会,且损失仅能部分弥补。”句中须能看出受影响者、发生条件、损害以及可恢复性,而非仅写“答案错误”。

5-2. 七项是有效且可靠、安全、安保且有韧性、负责且透明、可解释且可诠释、增强隐私、公平且有害偏见得到管理。“有效且可靠”被视为必要条件;“负责且透明”则与其他所有特征相关。

5-3. 可答Confabulation、Data Privacy、Harmful Bias or Homogenization、Human-AI Configuration、Information Integrity。其他还有CBRN Information or Capabilities、Dangerous, Violent, or Hateful Content、Environmental Impacts、Information Security、Intellectual Property、Obscene, Degrading, and/or Abusive Content、Value Chain and Component Integration。逐个案例像检查表一样浏览十二类,并为每个适用类别写具体损害场景,防止遗漏风险。

5-4. 四类为缓解、转移、规避、接受。转移仅将部分成本或责任交给其他主体,不会减少受影响者实际遭受的损害。因此,对人影响较大的风险,须同时考虑缓解或规避,不能只依赖合同转移。

5-5. 第一,AI基本法施行令第27条第2款要求高影响责任履行依据文件保存5年。第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之4第3款要求制作保存假名信息处理记录,自销毁之日起至少保存3年。

5-6. ISO/IEC 42001认证在其范围内证明两件事:组织建立并运行AI管理体系,以及通过独立认证机构审核。不能证明的两方面是:特定AI产品的准确性、公平性,以及引入组织自身使用场景的风险或守法情况。

5-7. 本题没有唯一答案。良好答案应逐行关联损害场景与管控,区分法令、合同要求和自主管控;风险等级越高,接受权限越高;尚未测量的部分应如实写入不确定性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