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A 术语表

术语 释义
生成式AI 模仿输入数据的结构与特征,生成文本、声音、图像、视频等成果物的AI。即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2条第5项规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
幻觉 AI编造看似合理但与事实不符或毫无依据的内容的现象
指令(提示词) 向AI给出的请求与上下文。本书从目标、对象、格式、示例和约束这五个要素进行阐述
基于示例的指令 在指令中加入期望结果的示例,以引导其格式与水平的方法。通过少量示例提高准确度与一致性
学业成就标准 按学科记述学生通过学习应达到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的陈述。可在韩国国家课程信息中心(NCIC)查阅
原始资料 作为事实来源的最原始资料。包括官方统计、法律法规原文、课程方案文档、史料等
基于风险的核验 出现错误时优先核实潜在危害最大之信息的审核方式
刻板印象 对特定群体形成的固有观念。容易出现在AI资料的人物设定与角色刻画中
偏差的三大类别 NIST AI RMF划分的系统性偏差、计算与统计偏差、人类认知偏差
分层资料 针对同一学习目标,以契合学生水平的不同表述和阶梯支架形式提供的资料
已发表作品 向公众公开发表的作品。韩国《著作权法》中课堂教学目的使用及引用规定的适用对象
作品 表达人类思想或情感的创作物(韩国《著作权法》第2条第1项)
教学目的使用 依据韩国《著作权法》第25条第3款,法定学校与机构出于教学目的对已发表作品的一部分进行复制、向公众传播等行为
补偿金 因教学目的使用而向著作财产权人支付的款项。高中及以下学校的复制等使用无须支付(第25条第6款)
向公众传播 通过无线或有线通信传输作品,使公众能够接收或访问的行为。发布在学习平台上就是典型的代表
引用 为报道、批评、教育、研究等目的,在正当范围内依照公正惯例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第28条)
注明出处 使用作品时标明出处的义务(第37条)。同样适用于教学目的使用
高影响人工智能 对人的生命、人身安全及基本权利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引发危险,且在法律列举的领域中应用的AI(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2条第4项)
学生评价领域 高影响领域中,依据韩国《教育基本法》第9条第1款规定的幼儿、初等及中等教育中的学生评价(第2条第4项第10目)
人工智能开发经营者 开发并提供AI的主体(第2条第7项第1目)
人工智能应用经营者 利用开发经营者提供的AI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主体(第2条第7项第2目)
受影响人员 因AI产品与服务而使其生命、人身安全及基本权利受到重大影响的主体(第2条第9项)
事前审查 经营者预先审查是否属于高影响AI的义务(第33条第1款)
申请确认 请求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确认是否属于高影响AI。此项并非法定义务,而是自主选择
人工管理与监督 高影响AI经营者需采取的措施之一。确保由人工审核并纠正AI生成的结果(第34条第1款第4项)
解释方案 在技术可行的范围内,对最终结果、主要基准、训练数据概要进行解释说明的方案(第34条第1款第2项)
影响评估 预先评估高影响AI对人类基本权利所产生的影响。属于努力履行的义务(第35条)
事先告知 预先告知产品或服务是基于高影响或生成式AI运行的事实(第31条第1款)
成果物标识 在生成式AI成果物上标注其由AI生成的事实(第31条第2款)
机器可读标识 供机器而非人类读取的标识方式(如水印等)。使用时须通过文字提示、语音等方式提供1次以上关于系AI生成事实的告知(施行令第23条第2款)
自动化偏差 人类过度盲从和依赖自动化系统判断的倾向
长度偏差 评分工具脱离实际内容而倾向于给篇幅较长的答案打高分的倾向
不一致性 面对相同的输入,AI每次都会生成不同结果的特性
提示词注入 输入中隐藏的指令改变模型原有行为的攻击手段。通过外部资料进行的攻击称为间接提示词注入
一致度核验 将AI评分与教师评分进行对比,核查两者的重合度以及差异所在
量规(评分基准表) 梳理了评价维度及分层标准的表格
示例答案(锚点) 评分人员达成共识的各等级代表性答案。用于拉齐人工与AI的评判标准
形成性评价 在学习过程中用于检验理解程度并提供反馈的评价。通常不计入成绩
个人信息 能够识别特定在世个人的信息。包括与其他信息容易结合从而识别个人的信息(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第1项)
假名化处理 在未结合额外信息的前提下,通过删除或替换部分个人信息以使其无法识别出特定个人的操作
匿名信息 合理综合考量时间、成本与技术后,即使利用其他信息也无法再识别出特定个人的信息。不适用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之2)
信息主体 通过被处理的信息能够识别出的人,即该信息的主体
个人信息处理者 出于业务目的为运行个人信息档案而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法人、团体及个人
最小化处理 仅收集和处理达成目的所必需的最少个人信息的原则(第3条)
超出目的范围使用 超出最初收集依据的范围使用个人信息。须取得单独同意等法定依据(第18条)
法定代理人同意 处理未满14周岁儿童个人信息需要取得同意时,必须获得的监护人等主体的同意(第22条之2)
敏感信息 思想、信仰、健康等极有可能严重侵害隐私的信息。须取得单独同意或具备法律法规依据(第23条)
委托与受托人 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交由他人办理以及接受委托的主体。须签订书面协议、对外公示并进行培训与监督(第26条)
跨境传输 向境外提供、委托处理或存储个人信息。仅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时方可开展(第28条之8)
泄露等 个人信息的丢失、被盗、泄露、伪造、变造或毁损。一旦获悉须通知信息主体,若符合施行令规定的情形须进行申报(第34条)
学校生活记录 由校长编写和管理的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学籍、出勤、各学科学习发展状况等记录(韩国《中小学教育法》第25条)
限制提供学生相关资料 未经学生(未成年人则为学生及监护人)同意,禁止向第三方提供学校生活记录和健康检查记录的规定。存在监督审计、高一级学校招生选拔、去标识化统计与研究等法定例外情形(韩国《中小学教育法》第30条之6)
训练使用 AI服务将用户的输入数据用于模型训练或性能优化的行为
存储期限 AI服务保存输入内容与对话记录的时长。此项与是否用于训练属于相互独立的条件
机构签约账户 学校或机构通过专门协议约定数据处理条款的账户。其条款可能与同一服务商的个人账户不同
AI鉴别器(检测器) 评估文本由AI撰写之概率的工具。其可靠性较低,不足以单独作为判定学生行为的依据
作者身份 文章的哪一部分由谁撰写,以及对该内容的责任
允许级别 针对每项作业规定的AI使用范围。本书按从0(不使用)到3(自由使用)四个等级进行讲解
AI使用记录 记录学生所使用的工具、日期、目的、主要提问及使用方式的记录
申辩 受到怀疑的人阐明自身立场与实际情况的过程。是学术诚信处理流程的核心环节
数据造假 捏造并不存在的调查或实验结果(伪造),或擅自篡改真实结果(变造)的行为
NIST AI RMF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的AI风险管理框架。核心包含Govern、Map、Measure、Manage四大功能
Govern(治理) 在组织内部建立并践行风险管理文化的功能。贯穿于其他所有功能的交叉职能
Map / Measure / Manage 确立风险背景的功能 / 分析与追踪风险的功能 / 为风险调配资源并应对突发事件的功能
UNESCO生成式AI指南 UNESCO于2023年发布的教育与研究领域的生成式AI指南
UNESCO教师AI能力框架 UNESCO于2024年发布的,包含五个维度15项能力,并由习得、深化、创造三个阶段构成的教师能力框架
试点运行 先在小范围内试行,以检验成效与问题
成效指标 用于衡量是否达成引入目标的测量指标
知识资料 基于文档的助教作为回答依据的资料
检索增强生成(RAG) 检索与提问相关的文档并据此生成回答的技术路径。基于知识资料的助教系统的常规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