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A 术语表

未按音序排列,而是大致按照在书中首次出现的顺序整理。括号内为首次详细介绍该术语的章节。

术语 释义
AI(人工智能) 使计算机能够像人类一样进行理解、判断和创造的各项技术的统称。(第1章)
生成式 AI 通过模仿大量数据的形态与特征,生成文本、图片、声音、视频等新成果的 AI。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二条第五项对此有明确定义。(第1章)
聊天机器人 通过文字或语音进行问答的程序。由“聊天(对话)”与“机器人”组合而成。(第1章)
对话式 AI 通过与人进行对话互动开展工作的 AI。本书中作为聊天机器人的同义词使用。(第1章)
对话窗口 键入提问与查看回答的界面。将其视作寄给服务公司的信件来对待会更安全。(第1章、第4章)
输入框 对话窗口下方用于键入提问的输入栏。(第2章)
提示词 发送给 AI 的提问或请求。本书中称其为“提问”或“请求”。(第1章)
回答(回复) AI 发回的文本。即使听起来通顺流畅且自信满满,也不能保证其内容完全正确。(第1章)
训练 AI 通过阅读海量文本来领会语言表达脉络的过程。有时也指将用户的对话用于模型改进。(第1章、第4章)
接词续写 生成式 AI 生成回答的一种方式,即逐段拼接提问后最自然的后续词句。其衡量标准是通顺自然,而非事实真伪。(第1章)
训练截止时间(知识基准日) AI 学习资料的基准时间点。对于该时间点之后发生变更的时刻表、收费标准、规章制度等,AI 可能会不知晓或给出错误回答。(第1章)
幻觉 AI 将不符合事实的内容当作事实陈述的现象。有时甚至会凭空捏造不存在的店铺、书籍或出处。(第1章)
搜索 查找并提供包含相关信息的网站列表的功能。适合用于核实当下的客观事实。(第1章)
누리집 韩语中表示“网站”的固有词。(第1章、第3章)
出处 信息的来源。亲自访问官方网站找到同一份文件后,需核实四项要素(能否查到、作者是谁、内容是否一致、成文于何时)。(第3章)
三栏划分法 将待办事项划分为“交由 AI 完成 / AI 辅助且由我核实 / 由我亲自完成”的方法。(第1章)
连续追问 在同一个对话窗口中接续前文继续提问。AI 会结合上下文内容进行理解。(第2章)
修改提问 查看初步回答后,明确指出不足之处并要求重新调整润色。同时应说明保留满意的部分。(第2章)
新对话 重新开启的对话窗口。是否沿用前文对话取决于具体应用和设置(如记忆功能等),因此应重新写明必要的前提条件。通常在切换主题或对话陷入混乱时开启。(第2章)
五要素提问表 做什么、为何做、面向谁、篇幅多大、呈现为何种形式。优质提问中应包含的五个要素。(第2章)
情境(背景脉络) 提问的目的、起因、条件、已确定事项、需要避开的事项。(第2章)
目标受众 阅读或接收成果的人员。是决定语气和用词的基准。(第2章)
形式 成果的呈现形态。包括列表、表格、编号步骤、无表格的简短分行等。应根据使用场景进行调整。(第2章)
留空法 对于日期、地点、店铺名称等 AI 容易捏造的部分,让其以诸如 [日期] 的形式预留空白,再由自己填入实际事实的方法。(第2章)
请求反问 在不清楚该提供哪些信息时,要求 AI 先行提问的方法。(第2章)
下划线八项 数字、日期与时间、人名、店铺/机构/制度名称、地点与地址、电话号码与网址、资质与规则、依据。在 AI 的回答中需要核查的地方。(第3章)
官方网站 对该信息直接承担责任的机构所运营的网站。核查的第一优先级。(第3章)
官方总机号码 官方网站上注明的机构电话号码。应拨打该号码,而非 AI 回答或短信中列出的号码。(第3章)
发布日期·修改日期 发布或修改文章的日期。是判断信息目前是否依然准确的线索。(第3章)
施行日期 法律或制度实际开始适用的日期。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将其标注在法律名称下方。(第3章)
交叉核对 对照两个及以上的信息源核实内容是否一致。浏览多个博客不如查看一条官方指南。(第3章)
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由韩国法制处运营、可查阅法律条文原文及施行日期的网站。(第3章)
易懂生活法令信息网 由韩国法制处运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日常生活中法律问题的网站。(第3章)
国家健康信息门户 由韩国疾病管理厅运营、提供疾病与健康常规信息的网站。(第3章)
个人信息 与生存的自然人有关的信息,指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亦包括与其他信息容易结合从而能够识别个人的信息(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第一项)。(第4章)
信息主体 通过被处理的信息能够识别的人,即该信息的主人。拥有查阅、更正与删除、要求暂停处理等权利(第四条)。(第4章)
个人信息处理者 在业务活动中为运用个人信息档案而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共机构、法人、团体及个人等(第二条第五项)。(第4章)
敏感信息 涉及健康、思想与信念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隐私,因而受到法律专门限制处理的信息(第二十三条)。(第4章)
居民登录号处理限制 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仅在有法律法规的具体依据等情形下,方可处理居民登录号的条款(第二十四条之二)。(第4章)
验证码 为进行本人身份确认而通过短信等方式接收的数位数字。切勿向任何人透露。(第4章)
服务器 服务提供商运营的计算机。在对话窗口中键入的文本和上传的照片都会传输到此处。(第4章)
对话记录 历史对话的列表。即使删除,也可能不会立即从所有地方彻底消失。(第4章)
训练设置 用于设置是否将自己的对话用于 AI 模型改进的选项。不同服务中该设置的名称和位置各不相同。(第4章)
模型改进 利用用户的对话等数据使 AI 性能更优的工作。(第4章)
人工审核 由人工阅读并审查对话内容,以用于服务改进等目的。(第4章)
临时对话 不会保存在对话记录中的对话功能。仍会经过服务器,并可能被短期留存。(第4章)
记忆(Memory) 部分服务中记住对话内容并在后续对话中调用的功能。(第4章)
红绿灯分类法 将信息划分为红色(不可输入)、黄色(遮蔽后输入)、绿色(可直接输入)的方法。(第4章)
四大遮蔽法 剔除、替换、泛化、截断。隐去个人信息后进行提问的方法。(第4章)
公共设备 图书馆、福利馆的电脑或家庭公用平板电脑等多名人员共用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点击退出登录并予以确认。(第4章)
退出登录 退出当前账号。这与单纯关闭窗口不同。(第4章)
深度伪造 利用 AI 模仿人类的面部或声音而制作的虚假照片、视频、音频。(第5章)
深度伪造语音 深度伪造中仅对声音进行模仿的内容。(第5章)
钓鱼诈骗 欺骗他人以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的诈骗行为。通过电话进行的称为电话诈骗(语音钓鱼)。(第5章)
短信钓鱼 利用手机短信进行的钓鱼诈骗。诱导点击短信中的链接进入虚假网站,或诱导安装恶意应用程序。(第5章)
即时通讯冒充家人诈骗 在即时通讯软件中冒充家人,索要银行卡照片、验证码或要求转账的诈骗行为。应拨打通讯录中保存的电话进行核实。(第5章)
恶意应用程序 安装至手机后,会窃取信息或拦截电话等造成危害的应用程序。(第5章)
伪造主叫号码 伪造来电显示界面,使其显示为其他号码的手法。绝不能仅凭屏幕显示的号码就信以为真。(第5章)
诈骗联络的五大警示信号 紧急催促、要求保密、索要钱财或金融信息、诱导点击链接或安装应用、来自陌生号码或即时通讯账号。(第5章)
家庭核验提问 家人之间当面提前约定好的、仅有自家人才能回答的问题。(第5章)
止付 冻结诈骗分子账户以防止资金被转出的措施。应立即向金融机构客服中心申请。(第5章)
受害救济申请 申请止付后,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提交书面受害救济申请的程序。若此前通过电话申请止付,则须自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韩国《通信诈骗受害资金返还法实施令》第三条第二项)。(第5章)
AI 生成内容标识 标明成果是由生成式 AI 制作而成的标识。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三十一条对经营者规定了该项义务。(第5章)
人工智能经营者 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的法人、团体、个人及国家机关等,符合开发并提供人工智能的开发经营者(第(a)目),或利用该人工智能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利用经营者(第(b)目)的主体(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二条第七项)。(第5章)
用户 接受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的人(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二条第八项)。(第5章)
虚假好评 脱离实际使用体验而捏造的评价。句式相似、集中涌现的大量好评是其典型特征。(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