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A 术语表
未按音序排列,而是大致按照在书中首次出现的顺序整理。括号内为首次详细介绍该术语的章节。
| 术语 | 释义 |
|---|---|
| AI(人工智能) | 使计算机能够像人类一样进行理解、判断和创造的各项技术的统称。(第1章) |
| 生成式 AI | 通过模仿大量数据的形态与特征,生成文本、图片、声音、视频等新成果的 AI。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二条第五项对此有明确定义。(第1章) |
| 聊天机器人 | 通过文字或语音进行问答的程序。由“聊天(对话)”与“机器人”组合而成。(第1章) |
| 对话式 AI | 通过与人进行对话互动开展工作的 AI。本书中作为聊天机器人的同义词使用。(第1章) |
| 对话窗口 | 键入提问与查看回答的界面。将其视作寄给服务公司的信件来对待会更安全。(第1章、第4章) |
| 输入框 | 对话窗口下方用于键入提问的输入栏。(第2章) |
| 提示词 | 发送给 AI 的提问或请求。本书中称其为“提问”或“请求”。(第1章) |
| 回答(回复) | AI 发回的文本。即使听起来通顺流畅且自信满满,也不能保证其内容完全正确。(第1章) |
| 训练 | AI 通过阅读海量文本来领会语言表达脉络的过程。有时也指将用户的对话用于模型改进。(第1章、第4章) |
| 接词续写 | 生成式 AI 生成回答的一种方式,即逐段拼接提问后最自然的后续词句。其衡量标准是通顺自然,而非事实真伪。(第1章) |
| 训练截止时间(知识基准日) | AI 学习资料的基准时间点。对于该时间点之后发生变更的时刻表、收费标准、规章制度等,AI 可能会不知晓或给出错误回答。(第1章) |
| 幻觉 | AI 将不符合事实的内容当作事实陈述的现象。有时甚至会凭空捏造不存在的店铺、书籍或出处。(第1章) |
| 搜索 | 查找并提供包含相关信息的网站列表的功能。适合用于核实当下的客观事实。(第1章) |
| 누리집 | 韩语中表示“网站”的固有词。(第1章、第3章) |
| 出处 | 信息的来源。亲自访问官方网站找到同一份文件后,需核实四项要素(能否查到、作者是谁、内容是否一致、成文于何时)。(第3章) |
| 三栏划分法 | 将待办事项划分为“交由 AI 完成 / AI 辅助且由我核实 / 由我亲自完成”的方法。(第1章) |
| 连续追问 | 在同一个对话窗口中接续前文继续提问。AI 会结合上下文内容进行理解。(第2章) |
| 修改提问 | 查看初步回答后,明确指出不足之处并要求重新调整润色。同时应说明保留满意的部分。(第2章) |
| 新对话 | 重新开启的对话窗口。是否沿用前文对话取决于具体应用和设置(如记忆功能等),因此应重新写明必要的前提条件。通常在切换主题或对话陷入混乱时开启。(第2章) |
| 五要素提问表 | 做什么、为何做、面向谁、篇幅多大、呈现为何种形式。优质提问中应包含的五个要素。(第2章) |
| 情境(背景脉络) | 提问的目的、起因、条件、已确定事项、需要避开的事项。(第2章) |
| 目标受众 | 阅读或接收成果的人员。是决定语气和用词的基准。(第2章) |
| 形式 | 成果的呈现形态。包括列表、表格、编号步骤、无表格的简短分行等。应根据使用场景进行调整。(第2章) |
| 留空法 | 对于日期、地点、店铺名称等 AI 容易捏造的部分,让其以诸如 [日期] 的形式预留空白,再由自己填入实际事实的方法。(第2章) |
| 请求反问 | 在不清楚该提供哪些信息时,要求 AI 先行提问的方法。(第2章) |
| 下划线八项 | 数字、日期与时间、人名、店铺/机构/制度名称、地点与地址、电话号码与网址、资质与规则、依据。在 AI 的回答中需要核查的地方。(第3章) |
| 官方网站 | 对该信息直接承担责任的机构所运营的网站。核查的第一优先级。(第3章) |
| 官方总机号码 | 官方网站上注明的机构电话号码。应拨打该号码,而非 AI 回答或短信中列出的号码。(第3章) |
| 发布日期·修改日期 | 发布或修改文章的日期。是判断信息目前是否依然准确的线索。(第3章) |
| 施行日期 | 法律或制度实际开始适用的日期。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将其标注在法律名称下方。(第3章) |
| 交叉核对 | 对照两个及以上的信息源核实内容是否一致。浏览多个博客不如查看一条官方指南。(第3章) |
| 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 由韩国法制处运营、可查阅法律条文原文及施行日期的网站。(第3章) |
| 易懂生活法令信息网 | 由韩国法制处运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日常生活中法律问题的网站。(第3章) |
| 国家健康信息门户 | 由韩国疾病管理厅运营、提供疾病与健康常规信息的网站。(第3章) |
| 个人信息 | 与生存的自然人有关的信息,指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亦包括与其他信息容易结合从而能够识别个人的信息(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第一项)。(第4章) |
| 信息主体 | 通过被处理的信息能够识别的人,即该信息的主人。拥有查阅、更正与删除、要求暂停处理等权利(第四条)。(第4章) |
| 个人信息处理者 | 在业务活动中为运用个人信息档案而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共机构、法人、团体及个人等(第二条第五项)。(第4章) |
| 敏感信息 | 涉及健康、思想与信念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隐私,因而受到法律专门限制处理的信息(第二十三条)。(第4章) |
| 居民登录号处理限制 | 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仅在有法律法规的具体依据等情形下,方可处理居民登录号的条款(第二十四条之二)。(第4章) |
| 验证码 | 为进行本人身份确认而通过短信等方式接收的数位数字。切勿向任何人透露。(第4章) |
| 服务器 | 服务提供商运营的计算机。在对话窗口中键入的文本和上传的照片都会传输到此处。(第4章) |
| 对话记录 | 历史对话的列表。即使删除,也可能不会立即从所有地方彻底消失。(第4章) |
| 训练设置 | 用于设置是否将自己的对话用于 AI 模型改进的选项。不同服务中该设置的名称和位置各不相同。(第4章) |
| 模型改进 | 利用用户的对话等数据使 AI 性能更优的工作。(第4章) |
| 人工审核 | 由人工阅读并审查对话内容,以用于服务改进等目的。(第4章) |
| 临时对话 | 不会保存在对话记录中的对话功能。仍会经过服务器,并可能被短期留存。(第4章) |
| 记忆(Memory) | 部分服务中记住对话内容并在后续对话中调用的功能。(第4章) |
| 红绿灯分类法 | 将信息划分为红色(不可输入)、黄色(遮蔽后输入)、绿色(可直接输入)的方法。(第4章) |
| 四大遮蔽法 | 剔除、替换、泛化、截断。隐去个人信息后进行提问的方法。(第4章) |
| 公共设备 | 图书馆、福利馆的电脑或家庭公用平板电脑等多名人员共用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点击退出登录并予以确认。(第4章) |
| 退出登录 | 退出当前账号。这与单纯关闭窗口不同。(第4章) |
| 深度伪造 | 利用 AI 模仿人类的面部或声音而制作的虚假照片、视频、音频。(第5章) |
| 深度伪造语音 | 深度伪造中仅对声音进行模仿的内容。(第5章) |
| 钓鱼诈骗 | 欺骗他人以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的诈骗行为。通过电话进行的称为电话诈骗(语音钓鱼)。(第5章) |
| 短信钓鱼 | 利用手机短信进行的钓鱼诈骗。诱导点击短信中的链接进入虚假网站,或诱导安装恶意应用程序。(第5章) |
| 即时通讯冒充家人诈骗 | 在即时通讯软件中冒充家人,索要银行卡照片、验证码或要求转账的诈骗行为。应拨打通讯录中保存的电话进行核实。(第5章) |
| 恶意应用程序 | 安装至手机后,会窃取信息或拦截电话等造成危害的应用程序。(第5章) |
| 伪造主叫号码 | 伪造来电显示界面,使其显示为其他号码的手法。绝不能仅凭屏幕显示的号码就信以为真。(第5章) |
| 诈骗联络的五大警示信号 | 紧急催促、要求保密、索要钱财或金融信息、诱导点击链接或安装应用、来自陌生号码或即时通讯账号。(第5章) |
| 家庭核验提问 | 家人之间当面提前约定好的、仅有自家人才能回答的问题。(第5章) |
| 止付 | 冻结诈骗分子账户以防止资金被转出的措施。应立即向金融机构客服中心申请。(第5章) |
| 受害救济申请 | 申请止付后,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提交书面受害救济申请的程序。若此前通过电话申请止付,则须自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韩国《通信诈骗受害资金返还法实施令》第三条第二项)。(第5章) |
| AI 生成内容标识 | 标明成果是由生成式 AI 制作而成的标识。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三十一条对经营者规定了该项义务。(第5章) |
| 人工智能经营者 | 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的法人、团体、个人及国家机关等,符合开发并提供人工智能的开发经营者(第(a)目),或利用该人工智能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利用经营者(第(b)目)的主体(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二条第七项)。(第5章) |
| 用户 | 接受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的人(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第二条第八项)。(第5章) |
| 虚假好评 | 脱离实际使用体验而捏造的评价。句式相似、集中涌现的大量好评是其典型特征。(第5章) |